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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重要函文_​經費核撥結報作業​要點

大仁科技大學 會計室 公告

受 文 者:全校教職員工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​​02​12

主旨:
有關執行
​教育
部補助或委辦計畫者,如有因政策調薪或依法令規定調增相關費用,得於補助或委辦金額不變下,循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。
說明:
一、 依本部補助及委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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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核撥結報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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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點第8點規定,人事費除經本部同意或因政策調薪、依法令規定調增相關費用致不敷使用者外,不得流入。 

二、 各受補助或委辦者如為配合107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,調增本部補助或委辦計畫項下專任行政助理工作酬金,得依上述規定於補助或委辦金額不變下,循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。 

三、 另本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所列各項編列基準,如有因行政院修訂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,致支給基準調整者,得於補助或委辦金額不變下,逕依行政院規定報支,毋須另案報部變更。

​備註:
​依教育部來函所示(如附件),請承辦教育部計畫相關單位或計畫主持人協助告知,
​並​
依規定配合辦理。謝謝!
會計室  敬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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