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計室公告_核銷交通車資及交通補助費核報注意事項
大仁科技大學 會計室 公告
受 文 者:全校教職員工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11月27日
主旨:核銷交通車資及交通補助費核報注意事項。
說明:
一、依財政部規定如下:
「公司因未備交通工具購買車票交由通勤員工搭乘交通工具之用,此
二、核銷外聘人士交通車資及交通補助費注意事項:
(一)凡以公共大眾運輸工具核報計算交通車資者請附上票根或經手,且依國內出差旅費規範報支。
1.乘坐飛機: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及登機證。
2.高速鐵路:車票票根或購票證明。
3.其他車資:經手人證明之內部憑證。
※注意:檢據實報實銷的交通費(差旅費)屬於”執行職務而支領之
(二)非以公共大眾運輸工具核報計算交通車資,且以單筆預算交通以報支。
※注意: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津貼屬交通補助費,應列屬薪資支出。
~~會計室貼心小叮嚀~~
近期發現許多核銷憑證問題層出不窮,例如應當歸屬交通車資者卻以 人事表單核報等錯誤問題,為導正申請人明確了解交通車資與交通補 助費之不同,訂定統一規範核銷作業,特此公告周知,請依規定配合 辦理。會計室關心您。謝謝!
檢據核銷流程說明及合格憑證範例 (供核銷參考用)
會計室 敬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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